职责制度

时间:2025-11-05  来源:   阅读量:

统战部是在校党委领导下,从事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并督促检查有关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学校统战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

2、协助建立和落实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配合学校党委召开校情通报会, 听取党外代表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为国家和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

3、指导和支持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和领导班子建设,鼓励他们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教学、科研、管理及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4、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做好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凝聚、引导、服务等工作。

5、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挂职锻炼工作,扎实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6、协助上级部门完成推荐党外人士担任各级政协委员和政府部门领导职务的人选工作,做好相关平台建设。组织各级政协委员和各界代表人士发挥好参政议政作用。

7、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民族宗教工作。

8、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港澳台侨师生、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以及海外统战工作。

9、支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欧美同学会、侨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等统战团体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

10、加强统战理论和工作研究,做好调研宣传及信息工作,协调统战理论研究基地相关工作。

11、加强统战部自身建设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各二级党组织的统战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成员和统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2、协调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协助省级各民主党派组织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沟通。

13、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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