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育系统干部师生热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时间:2026-03-20  来源:湘微教育   阅读量:

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大家一致认为,这部法律的出台,对开展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全省教育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贡献力量。


张佑祥 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升为国家法律,完善了中国特色民族法治体系,对于促进中华民族团结统一和共同繁荣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新的强大法制保障。我们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发挥立德树人和思政主阵地作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法律要求全面融入教学、科研、育人、管理、服务各环节,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法》深入人心、落地见效做出应有贡献。一是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深学细悟法律精神。二是融入思政课程体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三是发挥学科专业特色优势,推动民族理论和实践研究。四是加强社会宣讲普及服务,助力地方民族团结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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